古有一個字抵千金,現在有了一句話值十萬。昨日,在“鄭州市旅游主題口號與形象標識征集活動”新聞發布會上,鄭州市旅游局宣布,從即日起到8月20日止,將面向海內外民眾征集鄭州市旅游主題口號與形象標識,旅游口號或形象標識被采用的創作者,將分別獲得10萬元大獎。
鄭州市旅游局副局長何宏波介紹說,此次活動征集的對象面向海內外所有從事設計創意或愛好設計創意的組織或個人。活動從本月19日開始,一直持續到8月20日結束。應征作品必須是最新原創、未發表過的。參賽者投稿時,應先在鄭州旅游資訊網(http://www.zzta.net)上下載《鄭州旅游主題宣傳口號和形象標識征集報名表》,簽署著作權確認書,同時提供個人有效身份證復印件一份。然后在提交作品時一并提交。紙質稿件要在寫明鄭州市隴海西路370號鄭州市旅游局——鄭州市旅游主題口號和形象標識征集活動辦公室地址的同時,還要在信封處注明“鄭州旅游主題口號征集”或“鄭州旅游形象標識征集”字樣。
何宏波說,此次作品的評選要經過三輪,最終確定主題口號與形象標識采用獎各1名,優秀獎各10名,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對鄭州旅游主題口號、形象標識被采用的創作者將獎勵10萬元,鄭州旅游主題口號、形象標識優秀獎各10名,獎金各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