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12月19日電 記者近日獲悉,經天津市政府批準,天津近期將不再審批新的居住型和混合型公寓建設項目,即通常所說的酒店式公寓。
據介紹,天津已審批或完成部分審批程序的仍有48個混合型公寓項目。其中,對已辦理商品房銷售許可手續,開發商須出具承諾,按確認后的房屋用途銷售,并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
對已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且合同未明確房屋用途的混合型公寓項目,分別在辦理商品房備案和所有權預告登記、商品房轉移登記時,依據購房人申請并提交《承諾書》后,按“居住”或“非居住”用途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屬于“居住”用途的,登記機構應在權屬證明或證書備注欄中注記“居住型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