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海南13家主要接待全國散客的旅行社共同簽署了《海南“全國散客旅游接待”誠信自律公約》。加入公約的旅行社將交納5萬元信譽金,統一散客拼團行程及服務標準,向“零負團費”說不。
據介紹,海南各大旅行社一直以來都以價格作為最大競爭力,特別是散客市場,使得海南散客拼團出現惡性競爭,游客行程安排、服務質量得不到保障。
“變更行程最多、標準頻頻出現不同、增加購物店的,往往都是散客拼團,投訴率最多的也是散客拼團。”一家加入公約的旅行社的負責人表示,希望“通過行業自律的形式,大家共同維護全國散客旅游接待合理有序、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共同抵制行業內不正當的競爭行為,最終促進全國散客旅游接待健康運行,提升企業效益”。
據悉,該公約將于6月1日起正式實施。公約明確提出了“四個統一”和“五個禁止”的經營規范,即由理事會統一旅游委托接待合同、統一產品、統一接待標準、統一接待流程;禁止使用非法營運車輛,禁止聘用無證導游人員,禁止擅自改變合同約定的行程,禁止組織游客參加船游天涯海角等高危項目,禁止強迫或變相強迫游客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