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什么是申根簽證?申根國家有哪些?
答:申根是一個地名,歐洲有20幾個國家在申根簽訂協議《申根協議》。協議大體內容,以后外國人到歐洲,只需做一個國家的簽證,就可以進入申根協議中其余20幾個國家。
《申根協定》,亦稱《申根協議》、《申根公約》或《神根公約》,最早于1985年6月14日由5個歐盟國家德、法、荷、比、盧在盧森堡的一個小城市申根簽署。該公約于1995年7月正式全面生效。申根公約的成員國亦稱“申根國家”或者“申根公約國”,成員國的整體又稱“申根區”。
申根公約的目的是取消相互之間的邊境檢查點,并協調對申根區之外的邊境控制。即在七個成員國中的六個國家之間取消邊境管制,持有任意成員國有效身份證或簽證的人可以在所有成員國境內自由流動。根據該協定,旅游者如果持有其中一國的有效簽證即可合法地到所有其他申根國家參觀。
公約簽訂以后不斷有新的國家加入進來,截至2011年,申根的成員國增加到26個:奧地利、比利時、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冰島、意大利、希臘、盧森堡、荷蘭、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波蘭、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馬耳他、瑞士和列支敦士登。
2007年12月21日又是歷史性的一天,愛沙尼亞、匈牙利、拉脫維亞、立陶宛、馬耳他、波蘭、斯洛文尼亞、斯洛伐克和捷克這9個所謂“新”歐盟成員國終于正式加入了申根國的行列這些國家是今天的申根區。
2008年12月12日,瑞士加入申根區。
2011年12月19日,列支敦士登成為第26個申根區國家。與此同時,由于荷蘭的反對,保加利亞和羅馬尼亞依舊被排除在申根國家之外。荷蘭希望看到兩國在治理腐敗方面有更多的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