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去香港需要辦什么手續?
一、申請手續
1、受理機關:戶口所在地的縣(區)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
2、提交填寫完整的《內地居民往來港澳地區申請表》1份(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不能使用圓珠筆),憑照相館打印回執及數碼光學照片1張。
3、交驗身份證、戶口簿原件(申請人未滿16周歲,只需交驗戶口簿;軍人只需交驗身份證明),并提交復印件。
4、持有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的,提交往來港澳通行證。
5、已向公安部門通報出境備案的人員,申請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及港澳個人旅游簽注,須按干部管理權限提交單位意見。其他人員,無需提交單位或派出所意見。
二、處理時限
首次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15個工作日;
再次申請簽注:10個工作日。
三、相關規定
1、持個人旅游簽注,在有效期內可自行持證出境赴香港、澳門,無須參加旅游團。
2、申請港澳個人旅游簽注的人員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及港澳兩地的有關法律,如違反上述法律,將依法查處。3、內地居民持往來港澳通行證在深圳或者珠海口岸出境時,發現所持證件上簽注信息資料制作有誤,可以向廣東省公安廳深圳或者珠海出入境簽證辦事處申請換發相同簽注。
4、內地居民所持往來港澳通行證在香港或者澳門遺失或者損壞,可以通過香港或者澳門中國旅行社向廣東省公安廳深圳或者珠海出入境簽證辦事處申請入出境通行證返回內地。
5、特別提示:申請人不得同時持有兩本(含兩本)以上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不得同時持有兩個(含兩個)以上同一前往地的有效簽注。申請簽注時須確保所持往來港澳通行證的有效期超過所申請的簽注有效期20天以上。
如果你是商務出行的話,就需要你所在單位去辦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