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波蘭媒體12日報道,波蘭在公共場所全面禁煙的法令15日起生效。
依據該法令,醫療單位、中小學校、兒童娛樂場所、火車站、機場、公共電汽車、城市公交車站、公共文化場所、體育運動場館嚴禁吸煙。
法令規定,餐館、工作場所、大學和旅館必須設立專門吸煙區。
根據這項法令,違反規定者將被處罰金500茲羅提(約合175美元);凡嚴禁吸煙的公共場所的單位法人或管理者如不張貼提示將被處罰金2000茲羅提(約合700美元)。
據2009年的一項調查,波蘭全國3800多萬人口中,有900萬人吸煙。44%的波蘭人在家中,34%的波蘭人在工作場所“被動”吸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