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海口晚報
市民出入境辦證“全市通”
下周起除申請赴港澳定居、探親外,可任選市公安局或分局辦理手續
海口晚報網1月9日訊(記者鄭文強特約記者黃培岳)記者從8日下午市政府新聞辦召開的發布會上獲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今年將推出十條便民服務新措施。
據介紹,這十條便民服務新措施中包括:“實行"全市通"申請辦理出入境證件”,即從今年1月12日起,在我市有常住戶籍的人員,除申請赴港澳定居、探親以外,可自由選擇市局或分局出入境辦證窗口辦理出入境證件;在政策允許的范圍內,最大限度的為外國人、臺灣居民簽發所需期限的簽證、簽注,方便外國人、臺灣居民來瓊旅游、經商、商務和文化交流。
“開辟赴港澳商務申請綠色通道”。設置專門窗口辦理赴港澳商務申請。縮短資格認定、第一次和再次申請的辦證時限,分別由原來的10個、15個和10個工作日,縮短為6個、10個和5個工作日。
“向社會公開處領導的手機號碼”,24小時接受群眾的咨詢、投訴。領導手機:13807599211(24小時)電子信箱:
“繼續實行限時服務、延時服務、上門服務、急事急辦、特事特辦、非工作時間急事辦理、錯時工作等工作制度”。在公安部規定的10分鐘內受理完成一份申請材料的基礎上,再次縮短受理時限。即6分鐘內受理完一份申請材料。
“繼續實行港澳"個人游"、探親無審批制度”。即我市居民經第一次申請獲得《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相應簽注之后,再次申請赴港澳“個人游”、探親時,僅持有效的往來港澳通行證到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即可,1至3個工作日內即可辦理好簽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