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網
航空服務公司職員張某批發了近5000張偽造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加價對外出售給某些單位作報銷用。近日,張某因涉嫌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罪被起訴到海淀法院。這是去年5月國家稅務總局、民航局出臺“偽造電子客票等同假發票”的規定以來,本市首例涉及此新規的案件。
20歲的張某原是北京恒達航空服務有限公司的職員。去年10月,她以每張3毛錢的價格買了5000張偽造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并在網上發布“北京批發空白電子客票行程單”的帖子,打算以3毛5分的單價出售。這個帖子被人舉報后,警方介入了調查。去年10月27日上午,張某帶著假行程單在海淀區公主墳城鄉貿易中心附近交易時,被民警抓獲,警方現場起獲偽造《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4992份。
據了解,目前許多單位在報銷時使用電子客票行程單沖賬,偽造的行程單是空白的,可以隨意填寫金額,使用比假發票更為靈活,很有市場。為此,2008年5月19日國家稅務總局、民航局發布文件,規定《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納入稅務發票管理范圍,民航局經稅務總局授權負責全國《行程單》的印制、領購、發放、開具、保管和繳銷等。偽造的電子客票行程單相當于假發票。
檢方認為,張某出售偽造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情節嚴重,已觸犯法律,應以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據悉,非法票據數量達到250份以上,就屬情節嚴重,可處以2年以上有期徒刑。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