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旅游業議會為加強規管入境內地團而推出的“十招”措施,28日正式在網上對外公告,其中包括備受關注的旅行社和導游“記分制”以及“一團一導游”制度。有關措施將于明年2月1日起實施。
按照“記分制”的規定,導游每次違規,除受到現行包括警告、罰款或暫停資格等處分外,還會按照嚴重性被記取0分到20分不等,兩年內首次記滿30分則暫停資格3個月,再滿30分停6個月,3次則撤銷導游證。
“一團一導游”則特別針對強迫旅客購物問題而出臺。按此規定,旅行社除接團時及自由活動外,必須指派同一名有執照的導游帶團,包括觀光、購物和送團等。
旅游業議會總干事董耀中說,“一團一導游”是業界普遍經驗,但赴港內地團卻時常出現“一團多導游”。這一方面讓導游和旅客之間難以建立互相信任的關系,另一方面也令個別導游有機可乘,以“跳團”方式,每天帶不同旅客購物賺取最大回報。“一團一導游”可以保證游客如果有任何不滿意,可以找到直接負責人。
“十招”措施還包括:旅行社必須聘用有證導游,并向其支付底薪、出團費等服務酬勞,不得要求導游墊付團費;導游如果發生強迫購物行為,所屬旅行社要負連帶責任;旅行社須向入境團旅客發放行程表,提供香港接待旅行社和導游的名字和聯絡電話等。
今年以來,內地旅行團游客因在港購物問題與香港導游發生糾紛的事件接連曝光,將香港旅游業規管推上風口浪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