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位置:
荷蘭的西部和北部瀕臨北海,東部與德國為鄰,南方則是比利時,總面積為41,500平方公里,比臺灣稍大一些。
荷蘭以其瀕臨北海,位居萊茵河、瑪斯河、西爾得河西歐三大河川的出海口,因此自古以來就是世界商業和貿易往來的必經之地。 荷蘭總人口約1,600萬人,最大城市阿姆斯特丹是荷蘭的首都以及金融和文化中心,鹿特丹是全世界最大港口,海牙則是中央政府所在地。
從荷蘭中心地前往西歐各主要經濟重鎮搭飛機僅需要約兩個小時,開車最多不過一天時間。若以阿姆斯特丹為中心,以500公里為半徑畫一圓弧,則弧內的歐洲消費人口高達1.7億人,幾占歐洲總人口的半數。
荷蘭總面積雖然不大,地理位置則居策略要沖,因此素有"歐洲門戶"的美譽,而完整的交通基礎建設、高效率的海關作業流程、健全的保稅倉庫制度更使得這個美譽實至名歸。
氣候:
由于臨近海洋,以及受北大西洋灣流的影響,荷蘭屬溫帶海洋性氣候。因此其日溫差和年溫差都不大。沿海的平均溫度在夏天約為16℃,冬天約為3℃。內陸夏季和冬季的平均溫度分別約為17℃和2℃。但這并不等于極端的溫度決不會出現:在荷蘭出現過的最低和最高溫度分別為-27.8℃和+38.6℃。
盡管春季降雨通常比秋季為少,但一年四季的降雨量分配相當均勻。每年的降雨量約為760毫米。
地區間的氣候差別不大,但南北間300公里的距離對溫度的確有些影響,另外東部受海洋的影響也較少。平均年夏季天數(氣溫高于25℃)在南部約為25天,而北部的瓦登群島則大約少5天。
政府與政治制度:
荷蘭是一個議會制君主立憲國。政府由君主與部長內閣共同形成。正式國名為荷蘭王國。象征國家主權的碧翠斯女皇系于1980年正式登基。首都為阿姆斯特丹,政府所在地為海牙。
荷蘭最高行政機關是內閣,并以總理為內閣首長統轄各部會。
荷蘭最高立法機關是兩院制的國會,上議院有參議員75名,由各省推選,下議院則有150名議員,由人民直接選舉,任期為四年。
荷蘭以18歲為具有投票權公民的法定年齡,但選舉對象為政黨而非個別候選人。
荷蘭由于沒有任何一個政黨規模大到能單獨在國會取得過半席次,因此小黨聯合組閣的現象相當常見,也因此使得政府政策能夠長期保持一貫性。
對不熟悉本地商業環境的國外投資人而言,荷蘭安定的政治環境確實有利于長期經營目標的擬訂。荷蘭這種多黨民主政治體制,加上以共識決為基礎的立法體系,對于投資、企業經營、以及創新活動都可說相當有利。
對外交往:
荷蘭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聯合國、西歐聯盟、北大西洋公約組織以及歐洲共同體(現歐洲聯盟)的發起國之一。 第一次國際和平會議于1899年和1907年在海牙舉行。聯合國的國際法庭就設在海牙,還有常設仲裁法庭、特別法庭。荷蘭經常性地參與聯合國的維護和平活動。禁止化學武器組織的總部也設在海牙。作為歐洲共同體的發起成員國之一,荷蘭對歐洲聯盟的建立起了重要作用。
荷蘭對外政策謀求在各種多方組織架構內發揮重要作用,如歐洲聯盟、西歐聯盟、北大西洋公約組織以及聯合國等。其對外政策的主要目標是努力推進世界的和平、自由與繁榮,發展合作是該政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荷蘭進行國際文化交往的途徑不僅僅是通過與其它國家簽訂各種文化協議或通過其各種駐外文化機構,也通過象歐洲委員會或歐盟之類的國際組織進行交往與合作。荷蘭文化政策的兩條主線為:必要時政府支持各類組織與個人在促進文化交流方面的努力;其次,通過各種文化活動,譬如能引起人們注意到荷蘭的各種大型展覽會,來積極支持對外政策。發展合作是荷蘭對外政策的一個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為了實現發展合作的中心目標-可持續發展,荷蘭若干不同的部之間,目前正進行著比已往任何時候都更加緊密的合作。
經濟條件:
荷蘭自古以來就是以貿易立國,因此是全世界最強健而開放的經濟體,進出口金額占國內生產毛額的比重高達50%以上。荷蘭經濟的另一個優勢是通貨膨脹率低,這一點政府多年來的措施可謂相當成功,荷蘭由于是歐盟的創始會員國之一,因此相對也就在歐元體系中扮演著重要角色。
從荷蘭這幾年的經濟表現看來,不僅經濟政策執行相當穩健,經濟成長目標也都能穩定實現,是評等機構、歐盟會員、和投資人口中的另一個"荷蘭奇跡" 。當然荷蘭今天的經濟成就并不能簡單以奇跡兩個字概括一切,事實上從80年代以來所貫徹的結構性政策也是重要因素之一。
其結構性政策的重要組成如下:
健全的政府財政預算:政府一方面減少支出,另一方面則減低國民稅捐負擔;
企業薪資成本降低:企業集體支出遞減使得總人工成本得以減少,相對使得提高人員雇用率成為可能;
社會福利成本減少:凍結社會安全給付標準,新進人員加入社會安全體系的最低工資亦同步降低,凡此都使得整個就業市場更為活絡;
市場效率與守法精神:公平競爭法、商業登記法等新法律的實施,使得市場效率更高、更具有創新力;
政府建設支出:政府持續進行的投資項目含括基礎建設、科技投資、和教育投資(人力資本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