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購物退稅流程
要順利退稅,必須在離開購物國或最后一個歐盟國家時,向海關官員出示你所購買的未經使用的商品、商店收據和護照,海關官員核準后將在退稅單上蓋章。如果沒有這枚海關印章,退稅將半途而廢。
如果你所購買的商品放在了托運行李內,那么在到達機場后,需先到海關柜臺加蓋海關印章,再辦理行李托運手續,而如果購買的商品在手提行李內,可先前往航空公司柜臺換領登機牌,然后攜帶商品至海關柜臺加蓋海關印章。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你所乘坐的飛機不是直飛中國,而是轉機離開購物目的國,應當在離境機場取得海關蓋章,而非轉機機場。若乘坐火車或輪船離開購物國,通常海關人員會在火車或輪船上提供蓋章服務,但不同國家辦理的程序可能不同,在你登上火車或輪船前,可與工作人員確認有關手續細節。而若乘坐巴士、汽車離境,一般需在邊境處的海關辦公室申請蓋章。
一般來說,海關印章需在退稅單據開列起3個月內獲得,但捷克、瑞士較短,為退稅單據開列起30天內有效,希臘、新加坡為2個月。對獲得退稅款項的時間限制各國一般比較寬松,但捷克、希臘、意大利等國有效期較短,分別為6周、2個月、3個月。在制定購物行程時,應把這些時間限制因素考慮在內。